• 中小企业融资扶持基金实施方案(试行)

    中小企业融资扶持基金实施方案(试行)

    为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加快金融服务创新,进一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现设立“中小企业融资扶持基金”,专门用于推动银行加大对中小工业企业的贷款。为确保该项工作高效、规范运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基金设立由新北区政府出资设立中小企业融资扶持基金,联合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银行”)和江苏常州高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担保”)三方进行合作,以风险补偿资金为手段,构建差别化的风险共担机制,引导银行加大对中小工业企业信用贷款的投放,为全区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申报条件1.工商注册、税务登记、户管均在新北区的工业企业;2.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3.持续经营两年及以上,并至少有一个完整年度的财务报表;4.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无不良信用记录。列入市、区上市后备企业名单,拥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省民营科技企业证书,或者企业拥有核心专利技术等条件的优先予以支持。三、运作模式1.基金规模:基金初始规模为3000万元,为辖区内中小企业贷款提供风险资金补偿。2.贷款额度及利率:江南银行提供**10倍于基金规模的贷款总额度,原则上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含),年利率原则上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上浮比例**不得超过50%(一年一定,银行不再以其他方式增加企业融资成本),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3.担保费收取:高新担保向借款企业收取担保费,按不超过贷款总额的1.2%收取,借款企业不再向担保公司缴纳保证金。4.融资企业推荐:由新北区政府向江南银行和高新担保推荐有融资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5.风险调查:江南银行和高新担保联合开展风险调查,经审核并一致同意(江南银行同意对企业授信,高新担保同意提供担保)对推荐企业提供融资服务。6.银行对推荐企业的优惠政策:企业有正常资金需求时,在完成江南银行、高新担保双方要求办理用信和担保手续的基础上,专享银行的绿色审批通道、优先的用信额度指标、快捷的放款服务(7个工作日内)。7.风险控制机制:借款企业如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贷款,挪用、挤占贷款资金,或在日常管理中不配合项目实施情况核查,不按要求提供真实财务报表、项目进展情况报告等行为的,江南银行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保留追究借款企业法律责任的权利。8.风险承担机制:原则上企业贷款本金逾期1个月后,启动代偿程序,由江南银行对产生的损失进行先期认定,区政府、江南银行、高新担保三方对银行先期认定的损失进行会商并形成会议纪要,对认定的损失由三方按35%:35%:30%的比例同步全额代偿。同时,由江南银行启动追偿程序向借款企业全额追偿,追偿所得扣除诉讼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后,剩余的追偿所得部分按照代偿比例进行分配。若追偿款不能覆盖追偿费用,则追偿费用扣除追偿款后的部分也按代偿比例进行分摊。9.对高新担保的相关要求:高新担保应每季度向江南银行提交**的财务报表、对外投资情况、对外担保情况、赔付情况、提取准备金情况等,以方便江南银行及时了解高新担保的经营管理情况。高新担保针对区政府推荐的企业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应制定相对灵活的操作办法。四、基金管理1. 成立中小企业融资扶持基金工作领导小组,由新北区分管区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区经发局、财政局、科技局、江南银行和高新担保领导。2. 基金的初始风险补偿金为3000万元,由新北区政府财政提供,存入在江南银行开设的专用账户。3. 当基金发生代偿事件后,区财政将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基金,确保基金余额不低于3000万元。4. 业务开展过程中,当江南银行提供的贷款总额度全额用足时(即贷款总额度已达到3亿元),由三方协商是否追加贷款额度。若三方均同意追加额度,原则上区财政必须以1000万元为等级向上追加基金规模,基金的风险补偿金到位后,江南银行仍以10倍于基金的规模追加贷款总额度。5. 区政府可委托江南银行对基金进行运作,收益部分可作为风险补偿资金的补充。6. 当该项目项下贷款逾期代偿率达到5%时,应立即暂停新增该业务,待风险化解到一定比例,经三方协商一致后再重新开展业务。7. 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由江南银行汇报贷款情况、基金收支等,领导小组对基金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发生贷款逾期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讨论追偿相关事宜。五、企业申报需提供的资料1. 中小工业企业融资推荐表(见附表);2.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 近两年的企业财务报表;4.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专利证书等企业荣誉证明文件。六、操作流程1. 由各园区、镇、街道初步遴选符合条件的有融资需求的中小工业企业,并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区经发局。2. 由区经发局牵头财政局、科技局对申报企业进行复核。3. 江南银行和高新担保负责对企业进行风险调查和筛选审核,一致同意后,对企业进行放贷。4. 贷款发放后,由江南银行、高新担保负责对借款企业进行日常跟踪管理及财务风险控制,园区、镇、街道要定期走访借款企业,如出现经营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区经发局反馈。七、附则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常州市新北区青年企业家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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